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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有一套房子,是男方父母单位分的福利房,当时一次性交了5万元,其中我们出了4万元,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孩子今年22周岁,一直由我抚养...
没领证分开要求可以分割财产。没有领证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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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实际缴纳的养老金及利息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主张予以分割的,但是不能要求将养老金账户里所有的资金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对属于一方财产的房产作出分割的。不过要是有证据证明,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话,那么离婚的同时也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3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改变。该条的规定,有利于婚姻当事人牢固树立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创造财富的观念。
共有产权房可以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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