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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死亡,户口已经注销。 2、虽然父母俱在,但因特殊情况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的,如犯罪坐牢,患有精神病,或经相关部门核实...
可以,户口符合条件的,可以迁到后妈户口上: 1、如果当事人的孩子是未成年的,可以通过户口夫妻投靠,孩子户口随迁的形式来实现儿子的户口挂靠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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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可以落到女方名下的。 2、且一般需由父母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户口迁出,且需要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获得准迁证后,返回户籍地申请户籍迁出。最后,凭户籍迁出证明,办理入户登记。
综合当事人的问题,分析如下: 2,迁户口不需要公证,也不存在消除公证一说; 3,当事人婚后,应该履行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对双方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以上义务,和当事人的户口,是否随迁至女方,无关。
1、在符合对口学校的转学籍就读条件及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办理; 2、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被投靠方(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之间进行相互投靠,孩子的户口,一般是不能迁移到姑姑的户籍所在地的; 3、当事人可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样式见附件五)、户籍迁移证明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样式见附件六),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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