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委托代理合同而言,被代理人对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行为表示追认,应当在收到相对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明确表...
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的方式有: 1、当事人在法定追认期限内明确表示追认合同有效;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表达,但已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对方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就委托代理合同而言,被代理人对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行为表示追认,应当在收到相对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明确表示。没有明确表示的,会被认为拒绝追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有效,权利人追认并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被代理人无效。 相对人可以督促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追认。如果代理人没有表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行为。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依法追认的效力待定合同,当然无效。经依法确认后,该合同有效。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