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限制。也就是说,在法定审判期限内宣判。有关法律法规宣布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布判决的,判...
(一)一审公诉案件 一般情况是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有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择日宣判案件简单的,应当在庭后五个工作日内合议,合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这个时间是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没有统一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理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只要在审理期限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择日宣判,按照惯例只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去法院拿取判决书,并不需要开庭。
选择日期判决是指法院不能在法庭上作出判决的选择日期判决,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主办法官适当安排,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限就符合规定。如果案件不复杂,不需要去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一些规定》,应在庭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应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宣判,但有时会分别宣判和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本法第156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3个月,一般程序6个月。超过6个月需要延期的,承办法官需书面报告,院长签字才能延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2,047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