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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标侵权的责任是:一般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需要相应的帮助。但是,如果或者应当知道链接的对象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
依据《商标法》相关条文规定,具有以下商标侵权行为之一的均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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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2)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4)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5)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举证责任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第二,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第三,当事人对其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而且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收集不到证实其主张的证据的,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承担的规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即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特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承担证明责任。因此,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证据来源。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的形式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承认、视听资料、所在单位领导的意见等。物证应当提交原物,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物或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的视听资料必须真实。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确有困难的,应在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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