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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生子女证》现在不能办理了。因为我国独生子女证制度已经取消了,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
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应当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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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处理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2015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国家不再颁发《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
不,从2016年国家实施两个孩子政策开始,独生子证制度被取消,已经处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不处理的可以用新的方法处理,不能处理独生子证。
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第二,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坏的,持证人可向夫妻一方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第三,对于子女在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后出生),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殊扶助范围。《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国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措施,由其所在单位执行。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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