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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
1.处理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是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好准确确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属于企业化管理,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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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学会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纠纷的再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现在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一、医疗患者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医疗患者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的鉴定,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什么级别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赔偿额。医疗事故鉴定解决医疗纠纷时,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如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办理医疗事故纠纷理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三、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要求鉴定的,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主审法官认为需要事故纠纷的,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开始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评估暂行办法》,评估由专家评估小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下列程序(1)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原因。陈述顺序首先是患者,然后是医疗机构(2)专家评估小组成员可以根据需要提问,双方应如实回答。必要时,患者可进行现场医学检查;(3)双方退出(4)专家评估小组讨论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和辩护;(5)根据半数以上专家评估小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评估结论。专家评估小组成员应在评估结论上签字。应注明专家评估小组成员对评估结论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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