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政局办理离婚,只要是在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都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首先,民政局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正常的工作日,都属于办公时间。同时,办理离婚登记是民政局职责以内的工作,那么只要是正常的工作日,就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问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指向法院起诉离婚,需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1)协议离婚的话,需要你们两人达成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协议,然后带着协议、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亲自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如果走诉讼离婚的途径,那么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