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买房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当地的符合购房资格,这是必须的,但是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所以需要因人而异; 2、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满足...
买房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当地的符合购房资格,这是必须的,但是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所以需要因人而异; 2、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满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规定:4、1998年1月1日以后,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贷款购住宅房一次性交齐1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门市房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经房地部门评估达15万元以上的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产权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
1、需要办理居(暂)住证的: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就读,需要办理居(暂)住证; 2、其他转学籍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办理。一,《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学生转学流程如下:第一步:学生法定监护人填写《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第二步: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到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盖章。第三步:学生法定监护人将加盖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转学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班额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第四步: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加盖转入、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出学校公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第五步: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提交相关转学材料(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时限予以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
一、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二、凡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到哈市具体接收单位的,直接到单位集体或哈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接收单位介绍信);已落在就业地后重新改派,就业地在省内的同样按上述要求办理。三、在哈市有房产的: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2.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3.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4.抵债、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前科劣迹证明;商品房带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人已浏览
790人已浏览
555人已浏览
1,5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