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
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开设赌场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负、伤害大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如果构成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扣押财产。如果不属于积极参加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4.【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15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