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
第一,押金的收取就是违法的,现在不予返还是错上加错的。第二,公司没有理由扣发你的工资。第三,因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有权以此为由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取押金本来就不合法,不退就更不对了。您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老板,监察大队会约谈老板。您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花不了几个钱)。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您要有老板收取您押金的证据,比如押金条、收据等。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您必须先仲裁,然后才能诉讼。
首先是查找原因。这也有待于相关方的配合,因此应当讲究方式方法。其次,根据原因,确定责任方,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经验原则是:用言语“打动”是很难的,要用行动去“推动”。解决此类问题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打官司也是有的,与各方协商协调相比,打官司的程序相对麻烦一些。不过,诉讼这一方式的公平性、稳定性以及执行力较强。
当事人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诉是免费的,仲裁费用也很低,基本没有多少钱,就是自己一些路费或者资料复印费。但是建议先去单位协商解决,毕竟双方协商是最佳选择,除非单位不接受。当事人没有按照正规手续办理离职,确实也有点问题,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双方协商解决吧。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