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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3、公司章程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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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的完整流程如下:1、公司清算期间可登记公示,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报纸上登记。国内企业只需登记一次,外资企业需登记三次。最好选择日报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45天。2、注销社会保障局将检查公司是否欠款。通过后,收到《社会保障注销通知书》。3、自公司宣布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税务局将检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收到《税务注销通知书》。4、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记公示45天后,可到公司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注销通知书》。注:许多报告需要填写。最好不要先填写,然后在正式处理时填写最后一刻,以免误导公司开户和其他公司注销营业执照的法律账户。6、注销日期。注销公司的最后,如果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应同时,应同时将公司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开户和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
一、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2)公告情况;(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二、审查要点1、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公司因违法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申请注销的,不用提交股东会决议,应提交法院破产裁定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3、注意注销时间程序:公司决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故清算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必须在第一次公告90日后。4、本登记机关登记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应同公司一并办理注销。5、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处理完毕并办理完有关法律手续。6、如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则企业集团也应一并注销。
根据《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43条,公司注销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2)人民法院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件,公司根据《公司法》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命令关闭或撤销公司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书(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还必须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策,在其中国务院确定的关键国有独资公司,还必须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文。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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