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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安机关长期不给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户的小孩上户口,作为小孩是无辜的。小孩为了读书、就业等要求公安机关上户口,而公安机关拒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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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2015年开始上户口与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挂钩,新政策规定孩子不管是不是超生都可以落户,不管是否交了罚款,公安机关都要给办理落户,不能像以前,不交罚款公安不给落户,公安部明文下令禁止把社会抚养费和孩子上户口相挂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如果公安机关长期不给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户的小孩上户口,作为小孩是无辜的。小孩为了读书、就业等要求公安机关上户口,而公安机关拒不办理,如果起诉到法院,告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公安机关是没有法律依据来反驳的。假定公安机关以其父母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理由,那是肯定站不住脚的,因为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公安机关上户口的前置程序。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法律角度说,你应当交。交多少,这是地方政府规定的,各地的数目不尽一致,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一、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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