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三、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生儿户籍应在儿童出生一个月内向父母任何一方当地派出所户籍部处理:1、医院发行的《出生医学证明书》。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婴儿父亲或母亲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4、其他相关材料。5、跨年出生未落户口的,应持上述资料向派出所申请,向市局报告审查。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一、办理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1.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3.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1,145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