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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专利两大类。实用型专利保护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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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三、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四、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但是,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获得专利权。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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