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最好委托律师帮你按部...
交通事故中车主负全责,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损失按事故责任承担,如果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替被保险人承担赔偿。如果车主全责,又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可以获得投保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的全赔。车辆损失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一、责任范围: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二、责任免除:1、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a、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b、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c、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2、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6)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7)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8)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9)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我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予以赔偿。
1、交通事故车主负全责车子有保险,处理方式为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肇事司机赔偿。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