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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八条规定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
现在国家已经提倡生两个孩子,所以,之后不会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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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2016年国家实施两个孩子政策开始,独生子证制度被取消,已经处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不处理的可以用新的方法处理,不能处理独生子证。
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第二,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坏的,持证人可向夫妻一方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第三,对于子女在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后出生),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殊扶助范围。《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国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措施,由其所在单位执行。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现在出生的子女,不给办理了。具体政策:1、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2、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并从再生育次年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退回。4、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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