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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孩子的户口申报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
可以凭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办理孩子的户籍申报手续。《关于解决无户籍人员户籍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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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因为,双方虽然没有登记,但是已经生育子女,那么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为双方的婚姻状况而改变。其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未结婚的孩子进入户口,具体的解决方法各地不同,一般来说,未结婚的孩子进入户口时不仅需要出生证明书,还需要身份公证。另外,在需要生育证明书的地区,父母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上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在实行计划生育措施之后,可以通过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证明书向公安机关提交户籍。
1、结婚不一定要迁户口,但如果因为户口而影响工作、教育、上学,建议女方办理户口迁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国实行户口登记制度,并以在常住地登记户口为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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