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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最少十三年后即可以被释放。 2、《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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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注意,有悔改表现很关键,如果还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减刑幅度更大。
无期徒刑,字面上解释,无期徒刑。但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具体减刑幅度为: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减为22年有期徒刑;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0年以上21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悔改和重大立功,可以减为1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决管制、拘留、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决期的二分之一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年。同时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如果确实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一般可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0年,其起始时间应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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