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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司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手续: 1、向登记机关现场或网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实名称后,确认公司地址信息、高管信息和业务范围,并在线提交...
公司设立异地分公司的条件是: 1、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分公司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分公司的名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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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异地经营不需要在当地注册,只要凭公司所在税务局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异地税务局办理营业税相关事宜。企业所得税由原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不是法人的,可以以母公诉许可证作为经营范围的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
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外省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分公司工商设立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分公司的登记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八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担保公司作为法人企业,完成清算后,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法人终止。 法律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公司作为法人企业,因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担保公司可以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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