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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
交警部门因处理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无论是交警部门自行保管,还是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保管,均不得向车辆所有人收取停车费。 《行政强制法》: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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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车辆被扣,交警收费是违法行为。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后,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停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当事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 对扣押的车辆,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后,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停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当事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 对扣押的车辆,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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