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
当事人可以有三种选择: 第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只选择行政复议; 第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行政救济的一种方式,但法律分别规定了如何选择救济。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即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其中行政复议后不服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少数情况下,法律规定必须先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在其他情况下,只能选择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当事人可以有三种选择: 第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只选择行政复议; 第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选择行政诉讼地点的方法:一般可以选择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案件经复议的,也可以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