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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有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2、还在医院治疗就做了伤残鉴定不妥,对方可能不会认可。3、伤者治愈后所发生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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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有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2、还在医院治疗就做了伤残鉴定不妥,对方可能不会认可。3、伤者治愈后所发生的损失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计算。4、赔偿办法:总损失中先由对方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论对方是否投了保险),其余部分按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摊。5、如果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对方支付医药费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对方可能不愿意再支付,你们也要筹款将伤者治好,其费用可在调解或诉讼时讨回。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的损失,由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二、机动车都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三、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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