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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众筹和非法集资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内在的理念不同两者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非法集资罪产生的背景是工业时代,在我国则打上了很深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在...
判断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还有一实质的标准是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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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最大的区别在与股权融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而非法集资是非法的。 (1)实质性区别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的。 1、什么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以上都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与资料。由此可知,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有着很大的区别。股权投资是企业的股东们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通过自己的股权进行的合法集资。但非法集资一看就是违法行为,破坏了金融秩序。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
集资室和集资室的主要区别在于集资对象不同,集资室的集资对象是职场员工,集资室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大众。《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纳入当地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八条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简单来说,前者是一种权益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但往往能对被投资方具一定控制权。后者仅是一种债权,往往收益明确,风险较小,但往往收益率也低。举个例子,你投入张三的公司10万元入股,占总股本40%,约定按比例分红或者承担风险,这就是股权。你借给张三10万元做周转金,约定年息15%,这就是债权。二者在会计核算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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