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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具体诉讼请求是指: (一)请求撤销或者变更...
受案范围需要运用一定的方式才能得到明确的表达,这种方式越科学,受案范围的划定就越准确。 (1)概括式。概括式是由统一的行政诉讼法典对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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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供的被告姓名或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区分开来的,可以认定为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要求被告是行政主体,明确的被告应该是可以认可的被告,明确的被告应该是具体的被告,明确的被告不等于被告合格。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如此看来,除非你证明你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管辖的确定不仅要考虑便于人民法院审判,还要有利于人民法院排除各种干扰,公平办案;既要考虑便于行政机关应诉,又要充分保障原告行使诉讼权,便于原告起诉;既要考虑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又要考虑各级人民法院分担的工作量的适当性和均衡性。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权可以分为法定管辖权和裁定管辖权。法定管辖权包括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裁定管辖权包括指定管辖权、案件转移和管辖权转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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