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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拆迁部门委托拆迁单位协商补偿问题,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单位协商拆迁补偿问题。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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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根据我国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的确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要依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要注意提出意见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 如果您觉得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您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或者请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建议您先跟县级以上政府协调,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在达成协议之前,先不要签订任何承诺书或者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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