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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只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其他股东不予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
需要准备好材料。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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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股东个人股份时,股东作为转让人,公司作为受让人,双方签订公司收购个人股份的协议。双方应当约定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和方式、相关公司的损益分担、收购后金额的支付等具体事项,以确保公司个人股权收购的顺利进行。《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姓名、住所、转让出资额记录在股东名单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拍卖、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工商局只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其他股东不予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上市公司以、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区域性股权中心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亦均只登记发起人姓名,其他出资信息由企业自行公示。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如下的步骤: 1、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 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公司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变更的规定和条件; (3)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 (4)变更公司章程的声明; (5)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 2、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整体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必须有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公司法》第44条把公司章程的变更规定为公司特别决议事项,即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4、股份折换或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上述步骤结束以后,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即告结束。 6、公告 公司整体变更以后,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方式依有关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公告采取登报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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