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遇到以下情况,职工应停领: (1)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2)应征服兵役; (3)已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之一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2、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 3、失业人员移居国外 4、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失业人员拒不接受工作或培训 6、失业人员死亡
再就业当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止的开始时间是再就业的月份。再就业的当月,一方面领取失业保险费,另一方面,再就业的公司支付社会保险费,必须立即将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返还给失业保险基金。具体手续请到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1.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2.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3.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1,424人已浏览
3,163人已浏览
7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