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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户口投靠迁移的:只能在当事人(婆婆)的父母、配偶、子女之进行相互投靠迁移;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事先...
户籍转移政策介绍一般个人申请、转移地转移许可证、转移地转移许可证、身份证、原籍派出所处理即可!但是,户籍转移的情况很多,看看属于哪个。户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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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的,因为正常拆迁以产权证作为补偿依据,与户口无关。拆迁获得补偿主要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
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户籍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二)因婚姻或收养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实际生产生活,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但常住户口非自身原因未迁入的; (三)婚姻关系发生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之间,持农业户口的; (四)因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的; (五)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迁出户口的; (六)因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服义务兵或初级以下士官兵役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 (七)因服刑、劳教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 (八)其他情形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的。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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