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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位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工伤事故报告书、工伤认定申请表、...
当事人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书,并附上居民身份证。所需提交的材料应分别如下情况确定:(一)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应提交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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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需要提供上述的资料,不服,可以投诉解决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伤(亡)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事故见证人证言原件(证人签名按指印并附其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材料(伤(亡)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7、其他具体情况请参照《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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