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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户口迁出来,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已成年且独立生活等。带着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
新生儿申报户口,与本人的出生地是无关的: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应先补领结婚证): 1,根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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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户口,你身份证丢了就是要去补办的,集体户口就要办理一张户籍证明,在拿着户口证明去补办身份证的。
1、在当事人与“非农业”户口一方的人员存在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并且当事人的年龄、结婚年限等符合当地的要求的; 2、在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入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挂靠(此时,当事人也会成为“非农业”户口)。一,迁移户口的手续,需要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目前还未开通户口异地办理手续,只能回到原籍进行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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