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交回学校国家助...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学生于每学年开始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各院、部(直属系)负责组织申请学生填写贷款申请表,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经办银行的要求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上工作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之后,应进行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3、学生贷款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在审查合格的申请审批表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形式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经办银行。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并送交学校。5、学校按经办银行批准的借款学生名册,配合银行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6、经办银行在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7、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借款人清还贷款之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8、借款学生毕业前60天,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在线系统,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进入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进入界面。在界面中选择生源地所属资助中心等信息后,点击“登录”。登录后,进入学生系统界面,点击界面左侧“贷款申请”,可以看到贷款申请信息,如“申请学年”、“贷款金额”、“合同状态”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借款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2)学院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学院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4)学院将《审批表》及其他材料汇总,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后,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信息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院上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及复核后,报送银行审批。 (6)借款人材料通过银行审批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统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7)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662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9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