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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要适当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1.这个需要根据你们单位的章程,或相关的规定处理.2.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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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作疏忽大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失的直接金额适当赔偿,司法实践一般赔偿30%左右,不超过5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因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对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因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对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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