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有三种情形: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无权代理场合之善意第三人,无权处分场合之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二十二...
网签合同撤销可以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之后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撤销,或者其网签合同的签订发生了法定撤销事由,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履行的合同如果属于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受第三人欺诈、显失公平的情形下订立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如果是属于重大误解的需要在九十日内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不用,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即可。 一般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第三,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第四,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撤销合同的条件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