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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除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不需要未婚证明,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德国、阿根廷。开不出来的——“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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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不需要未婚证明,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德国、阿根廷。开不出来的——“未婚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芬兰,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乌拉圭、荷兰、奥地利
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即时予以办理。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未婚的介绍信,基本是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以及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分。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提供一张草拟的表格,将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准备的文件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根据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5、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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