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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主要是根据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 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在认定主体时,要注意区分主体...
不论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由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组成。而犯罪主观方面是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首要前提。犯罪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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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从犯的法定概念。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啊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实际上,如果辩护人肯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当中的性质可以被界定为从犯,那公诉意见当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定性应该也是从犯。如果公诉方将犯罪嫌疑人定性为主犯,而辩护人却坚持从从犯方面予以辩护的话,辩护难度确实有些大,从犯的认定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累犯认定有两种,一种是一般累犯,一种是特别累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行为必须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上都满足刑法规定的要件,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是指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客观)。不认为是犯罪是指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其他有免于刑事处分情节的,行为构成犯罪只是不作为犯罪处理。1、不构成犯罪即该行为未能满足或全部满足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 2、行为合法的正当防卫、意外事件、紧急避险、行为违法,但情节较轻、执行任务等不构成犯罪。 3、不认为犯罪是有犯罪的4个组成方面,只是程度比较轻微,而由于情节比较轻微,才不把这样的行为认为是犯罪。不构成犯罪,那么可能是行为根本就没有某个构成要件,不单单是程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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