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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后是还可以申请户口迁回去的。这是属于女方自愿的选择,其可以将户口再迁回娘家,或者迁至其他地区。其户口迁回去需要本人或者沪指向...
不可以:在该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户口本分户: 1、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死亡销户证明;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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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离婚证,户口本,还有娘家那边同意你迁入的证明,然后本人写一份户口迁入的申请书,内容就是离异且没有购房,没有单位集体户口接收,去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开准迁证就可以了。
离婚后,如果要迁移到农村地区的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果无法办理投靠迁移,可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第七十一条公民在市县内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的,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当事人双方是否离婚,也没有规定双方的婚姻状况变化后,对方的户口必须迁出。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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