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
三种意见都是错误的!理由: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延误了正常的治疗,致使丧失了最佳的治疗方案和期限,也属于医疗纠纷的一种。 首先,对于启动程序上,可以先向主管卫生局反应,也可以直接起诉。 其次,医疗鉴定是一个关键但非必经的程序,鉴定过程中也有很多技巧。对定残等级以及以后的赔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人专业代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来所面谈或电话咨询
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程序是: 1、先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小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必要时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专家鉴定小组讨论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和答辩; 四、形成鉴定结论。
《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0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