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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指的是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
绑架罪指的是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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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具体的量刑标准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确定,如果具有上述情形的,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绑架罪的共同犯罪在实施犯罪行为前都是有预谋的,共同策划绑架的对象、时间、地点、采用的方式等,只要事前通谋并参与了犯罪的任何一个环节,就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于事前无通谋,在劫持人质后,提供隐匿处所,转达勒索要求或提供其他帮助的,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如被告人甲将一公司经理的儿子骗至自己家中,捆绑在地下室内。后甲把绑架该小孩的事告知自己的同学乙,并让乙打电话通知该经理交出现金30万元。乙按照甲的要求和甲提供的电话号码给该经理打了三次电话。因该经理报案,甲乙先后被抓获。本案中,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有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甲将被害人绑架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已构成绑架罪的既遂。乙在甲犯罪既遂后参与犯罪的,不是共同犯罪。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绑架罪客观方面是由绑架行为与勒索行为两个行为构成的,在甲实施完绑架行为后,犯罪的整个过程还没有结束,乙在这时参与了勒索行为,应以共同犯罪对待,即甲、乙构成了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我国刑法对绑架罪的量刑最高可判处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根据具体情形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刑法》第239条规定,(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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