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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公司当地的税务部门,如果公司之前的账目没有问题,并且已经完税,那么可以注销,并且不再查账,但是,如果公司之前账目存在问题,或者某时间段没有完税,那么不予注销,并且会查账,经公司地方税务部门清算完后,才可以另立账目,从新计算。 破产清算中的税务处理中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注册会计师、律师及其事务所。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或者受管理人委托担任破产案件的清算顾问或法律顾问。将会对破产清算中税收的依法处理起关键作用,或者对税收处理提供具有相当权威性的咨询意见。本文以企业破产法和税法的一系列规范,探讨破产清算中欠缴税款、附加及基金的申报和确认、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以及破产财产变价及其他业务应缴税款的相应处理。
股份公司破产的清算: 1、由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3、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4、按顺序清偿所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等。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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