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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强制险垫付的情况有这些: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
醉驾强制险垫付的情况有这些: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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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强制险垫付追偿的情况是: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未年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
醉酒驾车交强险不免赔,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因此醉驾不属于免责事由,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首先,交通保险替换的依据有两个。一个是交通警察分担责任时制作的责任认定书,另一个是医院提出的急救费用清单。一般来说,交通保险的替换,只要出示其中一个证明书就可以,严格要求的同时两者都很少。交通保险替换条件:1、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保险替换范围2、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的急救费已经发生,需要保险人替换3、保险人收到医院出示的急救费明细书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支付通知书4、交通保险规定的其他特殊替换情况。一般来说,保险机构对交通保险的替换规定非常详细明确,替换金额只限于交通保险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不在责任内的不予替换。而且,更换的金额只出现在急救费的限额中,超过限额也不给予更换。若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出现,导致受害人发生抢救情况,保险人接收到交警部门的支付通知书或者医院提供的抢救费用清单时,保险人必须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抢救费用进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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