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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带薪年假,是按照职工从事工作年限确定的,而不是按照缴纳...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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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论你在同一用人单位还是在不同单位工作都累计工龄满一年工龄就开始有年休假,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在本单位的年休天数计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你的是5天)-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关于休假与工龄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没有确定非要本企业的工龄,其他企业工龄不计算的规定,所以,应该和其他企业连续计算。 一般来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年休假工龄的计算”的法律内容,作为新时代的劳动者,清楚年休假工龄的计算是必要的,这关乎自身的劳动权益的保护及相关的休息权。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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