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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租车需要不同的证件,一般分为以下几类:1。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息卡、单位介绍信、合同章或公章、承租人经办人...
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租车时需要的证件有所区别,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息卡、单位介绍信、合同章或公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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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供你参考,若有需要法务支持可联系洽谈。 一、首先,汽车租赁公司申请经营时,本身汽车不能少于20辆,而且,这些车的总价格,不能低于二百万。租赁的汽车,要有齐全的,并且有效的车辆的行驶证件,而且,汽车应该是在一级汽车或者是新车才可以。 二、而且,租赁公司,要有不能少于所有车辆总价值的,百分之五的流动资金。 三、汽车租赁公司要有其固定的办公的地方,要有足够面积的停车场。 四、汽车租赁公司,要有管理人员,而且,在经营还有对于车辆的技术,以及财务方面,都要具备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才可以。 五、在进行申报的时候,要持有街道或者是当地的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经营的可行性的分析报告还有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道路管理机构,去进行申报,而且,要经由审核后,才能报往市级的相关道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最后,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来后,才算是基本上具备了开办汽车租赁公司的资格。
根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针对您的情况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容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经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诉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1、房屋产权证[如无此项需提交(业主为私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业主为公司的需提供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处理后前往房屋所属居委会盖章证明),无房屋产权证的目前深圳宝安一带需前往房屋所属街道办理《临时房屋场地证明》材料。2、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为女性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并到暂住所在居委会计生部门验环盖章。3、处理完以上事务,该房屋无房屋检测报告的需前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领取《业主承诺书》,房屋为私人的则由业主签署有效,房屋为公司所有需盖公章方为有效。4、租赁合同(由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其中分为两种,一种业主为公司或私人)。5、缴纳租赁房屋相应面积的房屋租赁管理税费,业主为私人的,租金为5000内缴纳6%房屋租赁税费、租金在5000以上交纳8%房屋租赁税费,而业主为公司则缴纳2%房屋租赁管理费便可。 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这个问题为您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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