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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进行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一、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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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地产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按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余值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个人缴纳房产税时,从价征收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在房地产交易税中,普通住宅5年内:{销售收入-购买总额-(营业税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包括)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销售收入-购买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内(出售收入-经济房价-土地转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转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进行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地产租赁租金收入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以市场价出租的住宅用于居住的,可暂减4%税率征收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租赁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理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所列的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理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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