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劳动法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
设置渡口应当符合流域、城乡、航运和防洪等规划,综合考虑渡运实际需求、安全等因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15天。假期工资和奖金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水库、水电站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园林内的水域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特定水域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水域内的渡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2人已浏览
1,609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2,7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