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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资债权而言,由于性质特殊,是无法设定担保的。当工资债权与抵押权之间发生竞和时,由于工资是劳动者劳力的对价,是劳动者生活的唯一依赖,如果工...
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意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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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债权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和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付款令可以送达债务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无需起诉;人民法院不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同时,人民法院只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进行正式审查,省去了审理前的准备和庭审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省了大量时间。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处对于追偿债务、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可在本文书中证明。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权文件公证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般会自觉履行义务。否则,申请人可以持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具备三个条件:债权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债权文件以支付某些货币、商品或证券为内容;债权文件中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当强制执行的说明。三、请求人民调解目前,兵团团场、农牧公司、城镇社区居委会、企业都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大优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或者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件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和公证机关。第九条 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按照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对工资债权而言,由于性质特殊,是无法设定担保的。当工资债权与抵押权之间发生竞和时,由于工资是劳动者劳力的对价,是劳动者生活的唯一依赖,如果工资不具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效力,就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为了确保工资债权的实现,一般都应承认一定期间内没有获得清偿的工资优先于一切债权受偿,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
债权人代位权本来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设立,但是对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实现还是要具体来看: (一)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代位权行使后,次债务人还债,财产数额足以还清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得以实现。但是如果债权实现后还有财产剩余,那么剩余财产应当归还债务人。 (二)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不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意思就是说债权人替债务人追讨回的欠款经过偿还后,还有一部分欠款没有收回,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没有得到完全实现。因此债权人可以就剩下的部分债权继续向债务人进行主张。但是总的来说,债权人代位权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利的,能够实现债权人全部或者部分的债权。债权人的代位权一般是越过债务人,而向次债务人行使的,但实践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主体,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次债务人。针对不同的主体,债权人代位权所产生的效力肯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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