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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到我家里闹事我有责任吗

2022-03-09
有责任。虽然有人到你家商店闹事,但是不是殴打他人的理由,所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由于对方有过错,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1、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2、轻伤或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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