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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7%。原则上,存款比例为7%企业可以根据上海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10号文件列举的降...
1、员工和公司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存款比例。2、具体缴纳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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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具体缴纳多少,按所在单位缴存比例确定。工资5000元,公积金自缴部分在400至600元之间(具体要视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缴费比例来定。缴费工资基数小于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一般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二之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存款比例1、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8-12%,同一单位必须执行一个存款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12%。3、存款企业经济效益差、生产经营困难、符合申请降低存款比例条件的,经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后,最低存款比例可为8%调整为5%;符合缓缴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手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2018年职工平均月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存款基数不低于扬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770元,最高不超过1、8万元.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后进行变更。3、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员工,月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工作人员按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2018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员工按调入后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三)机关事业单位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1、在职公务员(包括参考人员):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以及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项目;2、在职人员: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工资水平工资)、基本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生活津贴)、奖励绩效工资照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4)其他1、企业进行基数调整时,必须提供完整的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清单等申报材料.按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结果分别准确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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