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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废除投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回应的供应商...
废标后多久可以重新招标?首先,核实当地有关部门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有,按规定时间执行;如无具体时间规定,当日废标后,第二天可发布二次公告重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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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关规定,可立即开始二次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提交施工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不再招标;对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决定不再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停止招标,也可以开标评标两个合格投标人。
无相关规定,可立即开始二次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必须提交施工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不再招标;对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决定不再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停止招标,也可以开标评标两个合格投标人。
可以,但是一般会做一份报告,报告详细列明开标、评标的过程,唱标价格等信息。当然也会写明具体的废标原因。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招标人不能通过招标文件予以排除,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具体归纳如下: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拒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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