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 2、18岁,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的20%-30%。 3、不需要给予赔偿。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5、婚后所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6、均分 7、来电之 8、公平公正会并考虑当事人的要求 9、对于一方的父母没有义务。
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如下规定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个孩子离婚抚养权的归属应该根据以下情况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其次,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情况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中的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选择跟随父或母生活应当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不能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意见”。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跟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尤其是身心健康,其重心在于尊重子女的意见,保护子女权益,然后再考虑父母意愿,才符合法之精神。综上所述,现在离婚的家庭中会有两个甚至是更多的孩子,父母的离婚就会让这些孩子更有可能出现各自跟随一个人生活,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兄弟姐妹因此而分离后感情疏远,不管最后的结果而在判定抚养权的过程中会着重考虑孩子具体的需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